产品特色
· 延续原产品“六重价值”特色
生命价值——2.5倍身故全残保障,爱可延续
财富价值——1.5倍满期生存给付,规划未来
健康价值——32种重疾保障额外保障,为健康护航
尊严价值——满期且60岁可转换养老年金,保证晚年生活品质
关爱价值——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保费,免除后顾之忧
附加价值——延续经典保额分红,双重分红加速您的财富与保障增值
·
主险产品责任
·
保险责任 |
给付条件 |
给付金额 |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 |
(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5 |
|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 |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 |
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 |
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 |
||
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 |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 |
为以下二者之和: |
|
①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
|||
②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 |
(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5 |
||
豁免保费 |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 |
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
·
附加险产品责任
·
保险责任 |
给付条件 |
给付金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32种重疾) |
一年内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 |
附加险保险金额的10%+附加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一年后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 |
附加险的保险金额 |
· 其他附加险种:附加精选二号两全保险(万能型)、附加住院费用A款(726)、附加住院费用B款(727)、住院费用(2007)(717)、住院补贴(2007)(718)、附加个人意外(362)、附加意外医疗(2641)
此外,“祥和万家特享款”还有满期养老年金转换、保单贷款、减保、转换条款等其他功能。
·
责任免除
· “祥和万家特享款”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附加08重疾特享款”保险责任详见产品条款。
·
风险提示
· 祥和万家特享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