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如东海A、B、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 福禄双全:终身保障、终身分红,保障与积累并重,爱家人生,老有尊严。
如日中天: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身故保障,维护家庭经济安全的可靠基石。
东山再起:特别富含全残保障,生存受益,扶助人生重建。
海纳百川:分红增额强化保障与增值积累,减保功能灵活安排养老、创业、旅游、健康多彩人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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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信息
· 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6个月——65周岁
交费方式:10、15、20、30年
保险期间:终身
福如东海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6个月——65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终身
福如东海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6个月——65周岁
交费期间:3、5年
保险期间: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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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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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演示
· 投保人:董太太 被保险人:董先生 32岁 受益人:女儿
投保金额:10万元 交费期间:20年 年交保费:3600元
董先生拥有的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单利益如下:
1、董先生的个人身价在1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参与红利分配,享有年度红利复利增值至终身,合同终止时享有终了红利;
2、董先生百年时,不但没有增加女儿的经济压力,而且还给女儿留下了一笔高额的财产,可以让后代继续享受董先生的爱心关怀。董先生的慈爱之心在家庭感情的纽带中永远传播;
3、在董先生持有保单的过程中,如果暂时遇有经济困难,可以利用保单的转换条款、保单贷款、减保等功能,有效地缓解经济压力。万一遭遇不幸(身故或身体全残),高额保险金让董先生的家人生活无忧,能够在相当长时间内继续保持较为稳定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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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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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组合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或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