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份,我司代理人赠送给朋友(童女士)一张爱心卡,保险期间是3个月,保额两万元。天有不测风云,2015年11月3日被保险人骑电动车行驶在粤海大道,不慎与货车相撞,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最终还是导致童女士右下肢截肢。
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积极对童女士进行了理赔指导,等病情稳定后,我司理赔员陪同童女士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为伤残等级6级,按照条款约定,童女士可以拿到1.2万元的伤残金。但是通过童女士提交的交警事故证明来看,其驾驶的“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范围,并且未取得驾驶证,按照条款是不予正常赔付的。从关怀与体恤客户的角度出发,公司理赔查勘人员没有简单化处理,理赔人员积极前往车管所、海口市交警大队及白沙门电动车管理中心,最终通过走访得知,童女士所驾驶的电动摩托车属于超标电动车,此类车按照国家机动车标准是属于机动车的,但是在海口市并没有响应的部门为此类车上牌及颁发驾驶证,故鉴于此特殊情况,公司予以通融赔付了1.2万元保险金。
公司认真、负责、细致,快速高效的理赔服务收获了赢得了客户的好评,“为客户寻找赔付理由,不惜赔,不滥赔”,是每位富德生命人寿理赔人员所秉承的专业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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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惜赔 不滥赔 ——记富德生命人寿秀英支公司爱心卡理赔
时间:2016-11-10 阅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