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复效是指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并交齐所欠交的保费及利息,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的业务操作。
申请资格人:申请资格人为投保人本人。
申请时间:自失效之日起两年内。
办理方式:
客户亲办应备文件:
保险合同正本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笔填写并签字的《个人保险合同保全业务申请书》 (可支持点击下载)和《健康告知声明书》(对于有保费豁免责任的险种,投保人也须如实填写)
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以投保人姓名为户名的银行存折(银行卡)原件或复印件
客户委托他人代办应备文件:
除客户亲办所需资料外,还需填写保全业务申请书中的委托人授权部分,并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