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金领取是指在保险合同终止前,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或领取时间,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固定时间向生存受益人给付生存金。
申请资格人:申请资格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
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生存金产生后的任意时间。
办理方式:
客户亲办应备文件:
保险合同正本
《个人保险合同保全业务申请书》 (可点击下载)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若生存金转入非原缴费账号,需同时提供以被保险人姓名为户名的银行账户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原件
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与被保险人监护关系证明(若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温馨提示:
生存金领取必须由申请资格人亲自办理,不受理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