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双录”时代到来 淄博新华保险迎来首位“双录”客户

时间:2018-04-16 阅读:

201762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自2017111日起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这也意味着继银行、证券之后,保险业也实施“双录”了。险企、银行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近日走访调查了我市多家保险公司及银行网点发现,多数保险公司对“双录”从人员培训到技术支持执行比较到位,大部分银行网点都已经实施专区“双录”。

 

79岁投保人实行“双录”,买保险更透明了

    “中国保监会于2017628日、1023日先后下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 》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2017111日起,要求对于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业务必须进行录音录像。”新华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的一位客户经理介绍说,日前,他们对一名79岁的投保人为其儿子投保的全过程实行了“双录”。新华保险淄博中支财富管理渠道营销员吴海兰作为第一位吃螃蟹的人,于20171127日为客户孙某的投保全过程进行了可回溯录音录像。客户孙某现年79岁,于201711月在新华保险淄博中支购买了一份天利年金保险。营销员在给客户孙某进行回溯录音录像前提前与客户做好沟通,并把相关资料提前准备好,在录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保监会下发的可回溯录音录像标准进行操作,在录制过程中耐心细致地为客户讲解产品信息、保险条款、免责声明等,并指导客户在投保书上签字,为客户的合法权益和正确投保做了详尽的说明和解释。

    多家险企的销售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正在逐步推行双录系统,他们也参加过相应的培训,但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保险的并不多见。

 

银保渠道执行到位,实施专区“双录”

    记者近日走访多家银行调查发现,大部分银行网点都已经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大部分银行网点都要求先进行双录再购买理财产品或者同步进行。

    在中国银行华光路的一个营业厅,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购买理财及代理保险产品必须实行“双录”,没有年龄限制,已经执行很长一段时间了,在银行买他们代理的保险及理财产品必须要在专区录音录像,这样有利于分清责任,是对客户负责的表现。与他们签约的保险公司有好几家,如中国人寿,百年人寿,太平保险等,记者看到,该银行网点代理的以理财保险为主。

    而在工商银行张店三宿舍附近的营业厅,记者发现在这里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的客户也不少,有专门的公示栏公告他们代理销售的寿险产品,让客户看上去一目了然。“我们从去年4月份就开始执行双录政策了,买银行自有的理财产品及保险都需要录音录像。“大堂经理告诉记者,其实习惯了也并不觉得双录麻烦,这样对客户是有利的,保险公司的销售不准进入银行,所有代销保险的均是银行职员,实行双录前,银行员工会客观公正地将保险条款及收益情况明白无误的告知客户,也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实行“双录”后,这些视听资料存多久?安全吗?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按照规定,视听资料保管期限从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分为两类情况: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5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10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财经记者  殷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