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投保人李某在农银人寿投保了年年富贵50000元、祥瑞意外100000元、岁岁平安定期寿险50000元,保单于2016年6月8日生效。其实此份保单在签单时并不顺利,投保人李某签单的想法受到了自己儿子和儿媳的阻止,因为他们不太认可保险,认为买保险会上当,但是代理人凭借自己专业的保险知识并耐心地讲解,终于成功签单。2018年9月5日被保险人李某因交通事故在桓台县人民医院治疗无效,于2018年9月6日身故。家人于2018年11月20号向公司提交理赔申请。经调查核实,被保险人出险情况属实。根据合同约定,赔付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贰拾万圆零玖佰肆拾贰圆捌角(¥200942.8)。
当李某的家人拿到农银公司的理赔金的时候,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对我公司的理赔速度及理赔态度表示深度满意,家人也认识到了保险的意义,虽然理赔金并不能缓解失去亲人的痛苦,但却让逝者的爱延续了下来。
如今意外事件频繁发生,消费者要提高保险意识,意外险是每个人都要准备的,无论你是谁,因为意外险不会因为你是谁而远离你,但是意外险却可以为任何人都提供的。
意外无情,农银有爱!愿保险常伴每个人的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