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平安产险正式完成50亿元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的发行工作,成为保险业内首家完成资本补充债券发行的保险公司。在此之前,平安产险已获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保监会核准同意,成为首家获批发行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的主体。作为国内主要的财产保险服务提供商之一,平安产险之前的资本补充方式主要为股东增资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
平安产险方面介绍,本次资本补充债券与之前次级债的主要区别在于:在发行市场上,资本补充债券可在央行的监督管理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在评级方式上,资本补充债券采取了双评级制,并支持债券投资者采用付费模式进行信用评级。有业内专家认为,本次平安产险积极参与资本补充工具创新,为保险业推进“偿二代”标准、利用新方式补充资本金做出了有意的探索,标志着保险业在拓宽资本来源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据悉,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是指发行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清偿顺序列位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券。201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允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为保险业增添了一种新的资本补充方式。
根据年报披露数据,2014年,平安产险总保费收入达到1,428.79亿元,同比增长23.83%,市场份额居行业第二;盈利能力保持良好,综合成本率为95.3%。在业务发展迅猛的同时, 2014年底平安产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仍然达到了164.5%,达到了中国保监会的较高类别的偿付水平。
今年以来平安产险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前6月总保费收入达814.4亿元,同比增长18.5%。平安产险表示,在获得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下,此次资本补充债券的发行将为平安产险未来继续高速发展铺平道路,助力平安产险为客户打造最优体验,实现业内领先的财产保险公司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