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

时间:2014-07-28 阅读:

 

产品特色:
专为贷款业务开发设计的保险,全面规避意外带来的还款风险。借款人若不幸发生意外,其未还清的贷款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办理贷款手续时直接办理,贷款、保险一次搞定。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可为以下两类人员:

(1)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具备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的个人;

(2)获得贷款的单位中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的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对被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残疾之一的,我们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我们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对其中比例较高的一项给付残疾保险金。

(3)我们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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