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财产不受威胁、侵害的权利。金融消费者有权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资金安全提供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资金不得被银行保险机构挪用、占用。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二、启示案例
张女士和保险销售人员小赵是多年好友,在小赵的推荐下,张女士为自己及家人购买了多份保险。因张女士工作繁忙,便与小赵口头约定,把保险业务办理相关事项全权委托给小赵代办。
某天,张女士想退保其中一份保险,委托小赵来到了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在小赵向柜面工作人员说明张女士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告知小赵,因没有张女士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和办理退保业务的相关资料,小赵暂不满足代办条件。
随后,工作人员与小赵一同致电张女士,经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后,张女士表示理解,愿意配合提供退保相关资料,签署代办委托书、保全申请书等单证,待资料齐全后,由小赵代为办理。
三、消保提示
退保是投保人的权益,在投保人亲办或授权委托代办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为其办理。但如果在申请资料不齐全或投保人不知情情况下办理退保,可能存在退保金被转至他人账户的风险,导致消费者遭受财产损失。
因此,委托他人代办,消费者需要提供亲笔签名的委托授权书及相关业务办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