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7日中午,高青县高苑路刘女士及孩子与公司同事从张店区返回高青的途中,在张田路新城北路段,发生单方车祸,拨打120被送往桓台县圣洁医院进行抢救。
2014年5月27日,新华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理赔部工作人员接到刘女士公司领导张经理的电话报案,得知现被保险人仍在院治疗,与刘女士的公司领导协商后,工作人员购买礼物前往桓台县圣洁医院住院处305室看望刘女士。在与刘女士沟通中得知刘女士的孩子已出院,但刘女士的父母因身体不适也在近期住院治疗了,并且同在一层病房。现在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目前已花费9千余元,但只交了500元押金。工作人员立即在病房与理赔部经理沟通,启动新华保险公司特有服务——理赔预付:在客户住院期间为客户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为客户减轻负担。在告知张女士后,其对新华保险公司表示万分感激,为其解决燃眉之急。
2014年5月29日下午,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桓台县圣洁医院住院处面见刘女士,并协助刘女士到医生办公室提取住院证明等相关理赔资料。
2014年5月30日,刘女士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告知现已收到两份预付金共计6000元。并表示万分感谢,赞誉新华保险公司在客户住院期间就为其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为家庭困难客户雪中送炭,关系其父母病情,再次表达了对新华保险公司及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新华保险淄博中支理赔服务之“预付”、“鲜花慰问”
时间:2014-07-23 阅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