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淄博市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国十条”、省政府九号文和市政府3号文,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深化保险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和改进自律,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市场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上半年,淄博市已开业的市级保险机构58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7家、人身险公司31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38家,其中,法人机构13家、分支机构25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530余家;全市区县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近400个,保险网点遍布全市城乡;全市保险从业人员近30000人。
二、业务实现快速增长。2016年上半年,淄博市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77.77亿元,同比增长39.05%,其中,财产险实现保费收入17亿元,同比增长0.86%,人身险实现保费收入60.77亿元,同比增长55.53%。
三、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一是寿险业务高速增长,同比增长55.53%,增幅同比上升32.59个百分点。个险、银保、团险三个渠道所有业务实现正增长,分别增长53.75%、40.97%、5.27%。二是财产险业务增速放缓,机动车险、责任险、货运险、短期健康险分别增长6.15%、33.09%、27.29%、30.77%,企财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险同比有所下降。
四、商车改革成效显著。商业车险的改革不仅拓宽了保险责任的范围,提高了保险覆盖面,使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41.9万元提高到48.8万元,提高了近7万元,提升约16%,保险保障程度大幅提高。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一年来,消费者从改革中普遍获益,车险市场运行整体平稳,行业转型升级的动力不断增强,保险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汽车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凸显,充分体现了保险社会管理的功能。
五、市场运行保持平稳。今年以来,淄博保险业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险风险总体可控,没有发生重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
六、协会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协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创新为导向,大力推进“三个服务”,暨服务于会员单位、服务于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保险消费者。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二是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且成效显著;三是商业保险定点医院重新评审并签约;四是全国最早出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评估管理办法;五是深入推进淄博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信息化工作;六是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机制。
七、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持续增强。保险业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作用,累计提供4681.18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和539.11亿元的人身风险保障。其中,机动车辆保险77.1万件;农业保险4633件,提供风险保障17.37亿元;保险业累计支付赔款9.56亿元、同比增长3.33%;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居民大病保险保费收入1.5亿元,保障人数达298万人。保险对减少灾害事故损失,维持正常社会秩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半年,淄博保险业呈现出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业务快速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商车改革成效显著、市场运行平稳、协会工作稳步推进、服务经济社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