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市保险市场运行情况

时间:2017-01-22 阅读:

  2016年,淄博市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国十条”、2015年省政府九号文和2016年市政府3号文,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深化保险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和改进自律,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了“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市场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淄博市已开业的市级保险机构63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9家、人身险公司34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20家,其中,法人机构12家、分支机构108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530余家;全市区县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400多个,保险网点遍布全市城乡;全市保险从业人员33414人(不包括太平洋电销中心和运营中心)。

  二、业务实现快速增长。2016年,淄博市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32.08亿元,同比增长33.23%,其中,财产险实现保费收入34.23亿元,同比增长5.69%,人身险实现保费收入97.85亿元,同比增长46.6%。总保费规模居全省第六位、增速居全省第四位。

  三、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一是寿险业务高速增长,同比增长46.6%。个险、银保、团险三个渠道所有业务均实现正增长,分别增长50.39%、46.37%、9.15%。二是财产险业务平稳增长,机动车险28.8亿元、责任险1.3亿元、货运险0.26亿元分别增长8.37%、31.79%、16.5%,企财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险同比有所下降。整体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保监会深入推动产品定价、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地府政府注重运用保险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保险市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充分释放。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推动投保率明显提升,2016年达到72%,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保费由2011年的16.92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28.8亿元。

  寿险费率改革效果明显,普通寿险、万能险快速增长,分别占人身险公司总保费的31%、29%,改变了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局面。营销员监管制度改革推动营销队伍快速增长,个人代理业务占比由2011年的50.6%提高到2016年的53.3%。

  五、市场运行保持平稳。今年以来,淄博保险业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险风险总体可控,没有发生重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

  六、协会工作稳步推进。2016年,协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创新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三个文件”,大力推进“三个服务”,着力搭建“三个平台”。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二是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且成效显著;三是商业保险定点医院重新评审并签约;四是全国最早出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评估管理办法;五是深入推进淄博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信息化工作;六是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处理机制。

  七、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持续增强。2016年,保险业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作用,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风险保障11297.53亿元。承保机动车辆保险163.17万件;农业保险为6716件,提供风险保障28.82亿元。全市累计支付赔款21.14亿元,同比增长15.55%。其中,财产险累计支付赔款15.14亿元,同比增长8.51%;人身险累计支付赔款5.99亿元,同比增长38.21%。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居民大病保险保费收入1.5亿元,保障人数达298万人。保险对减少灾害事故损失,维持正常社会秩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淄博保险业发展取得了良好开局,保险强市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为保险业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期间,全行业坚持“保险业姓保”的要求,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正确把握保险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努力发展党和人民需要、党和人民认可、党和人民信任的保险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