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办理信用贷款时,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购买了个人信用保证保险。信用贷款是一种依托于借款人信用发放的贷款,实践中,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有时会推荐或要求借款人在贷款时先购买个人信用保证保险,以提供还款保障、获取贷款资格。为切实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特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擦亮眼睛看材料。广大消费者办理上述业务时,需要认真查阅业务流程,仔细浏览操作提示,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材料,充分了解放款机构、借款条件、合作方等信息。
二、张开嘴巴问细节。若存有疑虑,尤其是通过非银行保险机构的官方网站或网点办理业务时,主动致电放款银行、承保保险公司,仔细词问宣传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对于贷款利息、保险费用等关键信息,可要求工作人员详细解释。
三、竖起耳朵听关健。线下办理相关业务或接受相关宣传时,要明辨信息真伪,客观、全面听取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一昧以“放款快" “无需担保" “利率低"等作为宣传要点的,要谨慎判断,进一步了解是否存在其他费用或条件。
四、明明白白算清账。在需要购买保证保险的情况下,消费者除需要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外,还需要按时缴纳保费,综合费率与贷款利率存在不同。要多对比不同的贷款与保险产品,仔细区分、了解差异,做到心中有数。
五、谨慎小心签合同。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网银验证码等相关信息,提供上述信息时,要谨慎签名确认,确认署名后即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诚信守约还贷款。办理个人借贷业务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如有逾期或违约,对未来个人的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消费者投保保证保险后,若与相关银行保险机构产生纠纷,可拨打银行保险机构客服电话,与其协商解决,或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正规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非法机构和个人以牟利为目的,以“可办理全额退保”为由,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的,要提高警惕。对非法机构诱导下进行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资料等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避免法律风险。
淄博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电话:0533-358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