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民银行、淄博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研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逐条提出详实、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和建议。
17日,市协会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认真研究,根据文件的要求和淄博保险业的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具体措施,一是鼓励保险企业进行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创新,积极争取创新性产品在淄博地区试点;二是建立保险资金与地方项目的对接机制,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全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三是加强政、银、保合作,利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信用增级,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融资,加大保险对企业及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四是大力推动已开办险种的发展,如企业财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建筑工程责任险等业务的发展;五是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等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保险产品的开办;六是转发文件、组织学习,研究制定保险行业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方案。
建议市政府制定保险创新性产品补偿和奖励办法,鼓励企业创新,让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为保险资金与地方项目的对接搭建平台,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多组织单位、部门间交流沟通; 建议市政府在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公众责任等重点领域大力支持,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将保险机制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与日常监管体系,风散企业风险,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管理的职能。
(淄博协会 财产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