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党支部在党员活动日中,支部书记索利芹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要带头执行《条例》,切实加强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请示报告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本次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做好笔记并写好心得。通过学习,全体人员深刻领会了党和国家加强请示汇报制度的决心,尤其是全体党员同志要认真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从自身做起,真正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同志还要发挥日常宣传作用,让非党员同志也要知道请示汇报制度的优势,并让大家自觉自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