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5个月,事关600万保险代理人的《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度在业内征求意见。
4月15日,银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在《征求意见稿》第七十一条规定:
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主动向保险消费者邀约开展人身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和服务,不得怂恿、误导退保人退保。
退保要本人亲自办理任何人不得接受委托代办,违反规定的,可以认定为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活动。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
因为现在市面上很多人打着代理退保的幌子实施诈骗,已经有很多消费者受害,监管机构已经屡次预警,但是还是屡禁不止。
银保监会在官方网站曾多次发布了《关于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的提示》,提醒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远离“代理退保”“代理维权”等,不法行为侵害风险。
代理退保,已经形成了退保黑产业了,“全额退保,不成功不收费、招代理、专业维权、法务援助”.......这些字眼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小红书,甚至火车站、高速车站都能看到关于“代理退保”的宣传。
“代理退保”产业链已成保险业毒瘤,不仅扰乱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更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他们抹黑保险业形象,对保险消费者进行误导,危及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转,严重干扰了金融市场秩序,扰乱了保险监管环境。
而当风险真正来临,这些被诱导退保的保险消费者,因为失去了保险的庇护而无法得到经济补偿,往往损失惨重。
据保监会发布的调查通知显示,新近出现的“退保理财”骗术翻新,对消费者具有较强的迷惑性。
第一步,通过拨打保险消费者电话等方式,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第二步,称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率较低,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赠送礼品”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第三步,劝说保险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可获补贴或领取旅游券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
据了解,这种“退保理财”骗局导致保单非正常退保,而退保资金大多被诱导转购“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造成恶劣影响。
面对日益高发的各类保险骗局,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日前也建议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保险功能: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发生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保险赔偿等。
尽管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建议保险消费者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险保障。
律师提醒,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权利。但“全额退保”宣传已触犯法律,消费者轻信“退保黑产”将得不偿失。
总之,千万别轻易地退保,即便要退,也要走正规渠道,不要相信代理退保。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