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请注意!“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

时间:2022-03-17 阅读:

  近年来,一些交通服务公司、汽车服务公司,以“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出售“安全统筹”服务,约定“机动车损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机动车不计免赔”等统筹项目并收取“统筹费”,出现交通事故时可根据“统筹”约定进行互助补偿。但客户真正发生事故时才发现,“安全统筹”缴费容易赔付难。为提升金融消费者保险意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什么是“机动车辆安全统筹”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是各运输企业为规避风险开展的一种安全管理模式,是针对道路运输高风险的行业特点,为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各参统单位安全生产而产生的具有行业互助性质的一种保障措施,企业以低于保险公司费率的方式进行安全互助,属于交通运输过程中的一种安全保障机制。

  二、保险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区别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由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业务主要由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虽然具有风险补偿功能,但是目前还没有专业法律依据及行政法规保障,也没有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仅作为一般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管理,主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一般契约行为。

  三、温馨提示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只是消费者和统筹公司签订的一份类似保险形式的合同,不符合法定保险属性。目前,部分经营交通安全统筹的企业打着“保险”的旗号不断拓展市场,以较低的费用吸引客户。但当合同执行遇到困难、双方产生纠纷时解决周期较长,一旦出现大额损失可能通过诉讼判决也难得到赔偿,部分统筹公司甚至出现“跑路”的现象,购买“安全统筹”的车主是劳神又伤财!

  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安全统筹”并非正规保险业务,出现事故后容易出现赔偿纠纷,广大车主若要购买商业车辆保险请到正规持牌保险机构进行咨询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