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粮食安全 保险有责

时间:2021-12-30 阅读: 王国军

  在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国际粮价借新冠肺炎疫情暴涨、国际政治风云变幻的背景下,促进粮食生产、稳住农业基本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的粮食产量已经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而2021年的粮食丰收是全国上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部分地区洪涝自然灾害等困难而取得的成就,更加来之不易,这也是党中央“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的英明决策和各项政策推动的结果。

  在我国粮食安全战略的实施中,保险业功不可没。特别是自2007年中央财政补贴农险保费开始,我国用了10多年的时间,建立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体系,在提质、扩面、增效工作的连续推进中,一跃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农业保险制度发展的典范。

  农业保险作为WTO农业补贴中绿箱政策的主要工具,不仅可以有效分散农业生产面临的自然风险,还可以通过防灾防损工作,提高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防灾防损能力,并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加速。2020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14.93亿元,为1.8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13万亿元。

  2021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通过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那么,在新的一年,保险业该如何响应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需要在哪些方面更有担当和作为?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保证粮食安全,要有合理布局,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要真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供给安全。

  粮食主产省份三大粮食作物产量占全国产量约80%。在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风险保障方面,自2017年国家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200个产粮大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到2018年6个粮食主产省份24个产粮大县开展为期3年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到2019年扩大至500个产粮大县,并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土地成本,再到2021年升级为向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的全体农户提供覆盖农业生产完全成本或种植收入的保险保障,粮食主产区的风险保障覆盖面迅速扩大。2022年的任务非常明确,就是要再接再厉,实现13个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并且保障对象要从规模经营农户扩大到全体农户。

  在粮食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主粮作物和非主粮作物及其他农产品的保障也比较全面。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品种已由2007年的种植业5个扩大到种养林三大类共16个品种,包括水稻、小麦、糖料作物、油料作物、育肥猪等,基本涵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其中,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覆盖面超过70%。2019年财政部在内蒙古、山东、新疆等10个省区开展了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工作,大量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有了保险,包括肉牛羊、杂粮豆、瓜果、蔬菜、茶叶、药材等,逐渐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大宗农产品+地方优势特色品种”的完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体系基本建成。2022年的任务是继续这些试点并在更多的地区推广,关键在于补足养殖业保险的短板,从而通过农业保险制度促进农业种植结构的优化和各种农产品的稳定供应,为省长的“米袋子”和市长的“菜篮子”提供助力。

  在耕地保护方面,农业保险的价值已经显现,只是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已。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的基本要求是“承保到户”“理赔到户”,每一片被承保的耕地都需要承保人员用手持或其他设备进行丈量并被精确标记,在北京市这样农业保险信息化领先的地方,农业保险信息系统中的耕地数量、耕地质量、作物种植数据,包括作物种类、数量、产量、遭受灾害和损失等方面的信息都非常详尽可信,成为地方政府准确了解土地增减、撂荒等信息和耕作状况的有力工具。因此,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进农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将非常有利于18亿亩耕地红线的维护和耕地质量的提升。

  在乡村振兴方面,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按照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目标,乡村振兴就是要实现中国乡村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从精准扶贫到乡村振兴,保险业仍然大有可为。2022年保险业应进一步满足日益壮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以助力农村的产业兴旺。农业保险向“普惠型农业保险”+“补充型农业保险”模式转变,即所有的农业生产者,无论大农户还是小农户,无论种植业、养殖业还是林业的生产者,都可以获得基本的风险保障,由政府全额补贴保费;而保障程度更高的补充型的农业保险则由农业生产者自愿参加,按照供求关系形成市场化的保险费率,政府通过原保险和相应的再保险提供部分保费补贴。

  在乡村生态和宜居乡村建设方面,保险业的资金可以和保险公司的农业风险管理工程相结合,投入乡村的建设中。2022年应进一步鼓励保险公司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宜居方面的投资。近年来,在生猪和能繁母猪保险等业务中保险公司深入参与死猪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了病死猪流入消费市场或者被露天抛弃、投入河流所造成的各种污染,国元等农业保险公司因此而深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赞扬。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我国的保险公司还应该在农业污染责任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方面加大力度,通过保险业的参与形成第三方监督发挥保险业促进环境保护的功能,为乡村振兴规划中生态宜居目标的实现贡献更多力量。

  保险业可以通过将家庭内部的风险转移到社会,将经济扶助功能逐渐从家庭剥离出来通过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来承担,从而减轻家庭成员在生命波折期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简化家庭内部和宗族亲戚邻里之间复杂的经济关系,强化净化家庭成员和亲戚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亲情关系。让家庭主要扮演亲情的角色,可以说是现代社会的理想状态,把家庭中“久病床前无孝子”和“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经济困境用保险机制尽量化解掉,移风易俗,促进农村居民家庭的和谐,从而促进整个农村社会的和谐。

  我国保险业在助力中央和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方面也有着很好的经验,20多年来,商业保险公司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中有很多创新,在养老与健康保障领域,厦门模式、江阴模式和宁波模式等为保险业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太平洋安信开发的蔬菜种植价格保险和安华推出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助力于政府解决“菜篮子”问题,也展现了保险机制参与社会治理的巨大潜力。

  在促进农村生活富裕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开发更多保费低廉、保障额度较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寿险,同时开发价格低廉适合农村情况的重疾险。这些保险产品的特点是保费低但保额高,对防止农村居民因病因伤致贫返贫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防止返贫、实现“生活富裕”目标的有效工具。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