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淄博齐惠保”销售工作秩序,实现行业自我约束和良性竞争,9月11日下午,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淄博齐惠保”销售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签约会议。全市12家齐惠保共(联)保体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东升、人身保险监管科科长刘阳,协会专职副会长吕文亮出席会议。
会议一是宣读了淄博齐惠保销售自律公约,明确了自律公约的具体细节和约束机制,强调了各共(联)保体公司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二是齐惠保共(联)保体公司表态发言,公司负责人表示坚决遵守《自律公约》的规定;三是齐惠保共(联)保体公司负责人现场签署《自律公约》和《<“淄博齐惠保”销售自律公约>履约承诺书》。
李东升副局长提出要求,一是分局坚决支持协会的自律工作,希望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二是齐惠保各参与公司要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惠民保险做好、做长期;三是齐惠保各参与公司要树立法律意识、合规意识,依法合规经营,摈弃靠费用拼市场的低级竞争,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